最近,“取消养老金挂钩调整”这个话题在退休群体里讨论得很热烈。
有人说:“挂钩调整就是做乘法,养老金高的人越涨越多,差距越来越大,这不公平。”也有人说:“应该只做加法,定额调整加工龄挂钩,大家涨的钱差不多,这才是真公平。”
国新办在解读“十五五”规划时,确实提到了“向较低收入群体倾斜”。这句话被很多人解读为“挂钩调整要取消了”。但事实真是这样吗?
今天咱们不站队,就聊聊这件事背后的逻辑——挂钩调整到底该不该取消?如果取消了,又会带来什么问题?

为什么那么多人想“取消挂钩”?
先说说“挂钩调整”是什么。
目前的养老金调整,主要分三块:定额调整(大家涨一样的钱)、挂钩调整(与养老金水平和工龄挂钩)、倾斜调整(高龄、艰苦边远地区额外多涨)。
挂钩调整里,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那部分,就是大家说的“乘法”——养老金5000元的人,按1%挂钩涨50元;养老金2000元的人,只涨20元。一来一回,差距又拉大了30元。
对于养老金偏低的人来说,这种“乘法”确实让人心里不舒服。明明都是退休人员,凭什么高的人越涨越高?所以,“取消挂钩、只做加法”的呼声,很大程度上是低收入群体对“公平”的朴素诉求。

但“只做加法”,真的公平吗?
这个问题,得站在不同角度看看。
如果完全取消与养老金水平的挂钩,只保留定额调整和工龄挂钩,会发生什么?
工龄40年、养老金8000元的人,和工龄15年、养老金2000元的人,在“工龄挂钩”部分当然还有差距,但“水平挂钩”带来的那部分差距确实被抹平了。这对于缩小差距,确实有帮助。
但问题来了:“多缴多得”的原则还要不要?
如果挂钩调整完全取消,那一个在职时按高基数缴费的人,和一个按低基数缴费的人,退休后每年的涨幅几乎一样。那谁还愿意多缴?谁还愿意长缴?
这就像存银行——存得多的人,和存得少的人,每年给的利息差不多。那存得多的人,会不会觉得不公平?
所以,“只做加法”的好处是照顾了低收入群体,坏处是可能打击了“多缴”的积极性。 这中间,需要一个平衡点。

人社部的回应,透露了什么信号?
“十五五”规划里提到“向较低收入群体倾斜”,但并没有说“取消挂钩调整”。
人社部在相关解读中的回应,可以概括为六个字:“优化结构,体现倾斜。”
什么意思?就是说,挂钩调整不会取消,但可能会“降比重”——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降下来,把定额调整和工龄挂钩的比例提上去。
江苏2025年的方案,其实就是这个思路:养老金挂钩比例降到0.2%,定额和工龄挂钩保持稳定。结果是,高养老金的人涨幅比例低了,低养老金的人涨幅比例高了,但“多缴多得”的框架还在。
这种做法,既回应了“提低”的呼声,又没有完全放弃“激励”。这是一种平衡,也是一种智慧。

“取消挂钩调整”的呼声,本质上是大家对“公平”的期待。这个期待,值得被重视。
但公平不等于“平均”。养老金制度既要照顾低收入群体,也要保护“多缴多得”的激励作用。不然,年轻人没了缴费动力,整个制度的根基就会动摇。
所以,未来的方向大概率不是“取消乘法”,而是 “降低乘法的权重,增加加法的分量” 。让低收入者多受益一些,让高收入者少受益一些,但差距依然存在——因为差距,本身就是“多缴”的意义所在。
这种平衡,也许不是最完美的,但可能是最现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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